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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屯河康养避暑9日

成都金堂出发

行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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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出发地到孟屯河  ,餐:午晚餐,住宿:当地民宿/农家乐

07:00-07:30接客人至集合地点统一集合,因早上客人上车地点不同,接驾过程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等待,具体的时间出发前一晚师傅或者导游会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

乘车出发前往孟屯河

中午享用特色午餐——用餐时间:约40分钟。

午餐后乘车前往孟屯河谷——距离:约98公里 | 车程:约120分钟。到达后办理入住。

享用特色晚餐【土火锅】——用餐时间:约60分钟,赠送【藏家藏民广场舞】跟热情的当地居民,载歌载舞。

(备注:享用土火锅的顺序可以前台调换)

第二天:当地自由活动,餐:早午晚餐,住宿:当地民宿/农家乐

早餐 | 用餐时间: 约40分钟,早餐可自行安排今日行程,推荐游览孟屯河谷周边,感受当地的民风民俗。

孟屯河谷 孟屯河谷风景区位于四川阿坝州理县西北部的上孟乡。景区幅园面积714.5平方公里,海拔高度1300至1600之间,年光照1672小时,年平均气温10摄氏度,干燥度1.38度。风景区除孟屯古堡外,主要风景点集中于上孟地区。孟屯河谷风尘卓绝,四季皆风景;空气清新,气候宜人;山光水影舞艺诡谲奇丽。纯洁灵圣;天地灵光。人物和谐,被称为梦开始的地方.

第三天---第八天   餐:早午晚餐,住宿:当地民宿/农家乐

早、餐 | 用餐时间: 约40分钟,早餐可自行安排今日行程,推荐景点游览【老君沟、古桥沟】,与大自然近距离接触。推荐景点游览【古战场、高山草甸】


温馨提示:

中转车30元/人,等其他付费项目请自理。

第九天:当地自由活动---午餐后返程     餐:早午餐 ,住宿:无


温馨提示:

l   参与此行程游客年龄为75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没有高原反应人群,因为75岁以上可能存在高原反应,身体不适应,望理解;75岁以上签免责协议,家属陪同

l   入住当地自由活动期间,外出时要结伴而行,不要单独外出,切记不能去河边游玩,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问题及时联系驻地管家;

l   因环保需要,请客人自带洗漱用品,自己的用起安全放心,毕竟在外好几天;

l   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宿须登记一人一证,不然不能入住;

l   带上一件穿脱方便的外套,早晚都比较凉(早晚温差较大);

l   多带一些常用的感冒药晕车药之类的,以备不时之需,尤其是平常在吃药的一定要多带些药,因为在当地医院不一定开的到自己需要的药。

l   赠送景点仅供参考,根据当天景点情况进入,如遇景点闭门,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旅行社可临时更换行程景点。

费用包含:

1、用车:具备运营资质的旅游大巴,单边往返接送;

2、用餐:8早17正。

3、住宿8晚当地民宿(2-4人标准间,独立卫生间,热水,报价均以一个床位计价,以上均为参考酒店,如游客人数为单数而又无法拼房,则需要补房差);

4、导游:随团工作人员或驻地管家;

5、保险:旅行社意外保险(75 岁以上的老人和 3 岁以下小孩保险公司不承保),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费用由游客自行垫付后向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

6、其他:小孩只含车、餐、保险;门票、住宿等未包含的一切费用,敬请自理。

费用不含:

1、行程内外其它个人费用。

2、不含各地至成都往返大交通、航空保险、出发地接送站 。

3、不含中转车等费用。

 

备注

注意事项

1、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在团队出发前签署。

3、甲方保证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安排的自费活动项目符合《旅游法》第55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4、本协议签署以前,甲方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真实全面地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已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的签字确认将被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同意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在购买产品时应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其它售货凭证。

6、若自费旅游项目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不生效。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相关自费旅游项目。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8、乙方如果参加了非甲方安排或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70-75岁门店须提前和客人签免责书,且须有家人陪同才可以参团;75岁以上不收,因年龄太大,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我社也不承担代购保险的责任,望理解和海涵,谢谢!

 

10、行程所标准时间均按理想时间计算,如遇堵车等意外情况,时间可能会改变。

11、旅行社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游览景点的前后顺序;

12、本次活动团队均安排正规旅游大巴收客;车辆有人数限定,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游客中途不得擅自离团。

13、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赔偿;

1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产生其他费用,请游客谅解并自理;

15、我社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人身意外险,解释权及赔偿权保险公司负责。

16、游客必须保证在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游客因自身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7、散客统一地点集合,团队在成都三环外接人,需要额外增加车费。

18、注意 保险名单必须提前一天提供给旅行社,如不主动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保险,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旅行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9、为保障本线路产品的顺利成团,在您预订成交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可更改、取消,否则将按退团说明执行;散客拼团有时会出现单段换车换导游的情况,请客人谅解。请注意行程中的每一条温馨提示,请注意各景区张贴的游览须知,景区内公交交通及景区的配套设施设 备的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范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委托安排购物场所:

委托安排购物场所名称

活动停留时间

项目简介

二:委托推荐自费娱乐项目:

委托安排娱乐场所名称

价格

活动停留时间

项目简介

三、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三)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 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 7 天内要求退团, 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 3 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90%损失费赔偿给 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郑重声明:请不要对旅游行程,行程附件,补充协议做任何更改;如果因为自行变更引起的投诉,我旅行社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旅行社(签章):                           

身份证号:                                                    营业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